目前在部分醫生和癌症患者當中,存在著對癌痛治療的三個認識誤區。
誤區一:疼痛劇烈時才用止痛藥
一些醫生和癌症患者認為,隨著癌症的程序,疼痛會逐漸加劇,若疼痛一開始就使用強效止痛藥,恐怕到疾病晚期沒有其他止痛藥可用。事實上,及時應用止痛藥更安全、有效,且所需的止痛藥強度和劑量也最低。長期得不到有效止痛治療的癌痛患者,反而更容易出現因疼痛導致的與神經病理性疼痛相關的神經系統功能紊亂,臨床表現為痛覺過敏和異常疼痛等難治性疼痛。
誤區二:哌替啶(度冷丁)是最安全有效的止痛藥
事實上,哌替啶的止痛強度僅為嗎啡的1/10,其口服吸收率差,肌肉注射哌替啶會使患者注射區域性產生硬結和新的疼痛感,而且其代謝產物――去甲哌替啶的清除半衰期長,且具有潛在的神經毒性及腎毒性作用。所以,世界衛生組織並不推薦慢性疼痛病人肌肉注射哌替啶。
誤區三:長期應用阿片類止痛藥不可避免地會成癮
很多癌症患者以為,使用嗎啡會導致他們產生藥物依賴(成癮)。事實上,目前鼓勵癌痛患者使用的控釋劑型強效鎮痛藥,在維持鎮痛效果的同時,可以避免血藥濃度的大幅度波動,其嗎啡劑量不足以產生嚴重的不良反應,導致心理依賴的可能性也很低。癌痛患者長期使用阿片類止痛藥時,可能需要逐漸增加劑量,這是臨床止痛治療的需要,但在疼痛緩解或必要時可以成功撤藥,這種藥物“身體依賴”現象應與所謂的“成癮”加以區別。非醫療目的使用阿片類藥物才屬於藥物濫用,臨床上錯誤的給藥方式,例如反覆靜脈注射大劑量阿片類藥物,才可能導致“成癮”。所以,應特別強調臨床規範化應用止痛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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