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心血管內科 主治醫師 翟寶偉

  2015年5月21日,《EuropeanHeartJournal》刊發了由歐洲心臟學會(ESC)心力衰竭委員會、歐洲急診治療學會和流行病學急診治療學會聯合制定的《急性心力衰竭院前和院內管理指南》。這項指南實用性強,針對急性心力衰竭(AHF)的定義、院前早期處理、入院評估、實驗室檢查、器械治療、藥物治療、院內治療等多方面進行了比較具體詳盡的闡述,更加“接地氣”。以下初步解讀一下新的指南。

  1、急性心力衰竭(AHF)通常指初次發生的或慢性心力衰竭(CHF)的症狀和體徵迅速惡化,同時伴有腦利鈉肽(BNP/NT-proBNP)升高的臨床情況。首次將BNP/NT-proBNP納入了定義。

  2、急性冠脈綜合徵(ACS)導致的AHF,應突出“及時治療”的理念。其他因素導致的AHF也應儘可能早的接受治療。

  3、對處於院前階段的AHF患者,下列措施能帶來早期獲益。如:早期(如急救車內)即無創監測,包括脈搏血氧飽和度、血壓、呼吸頻率及連續心電監測等;若氧飽和度<90%,應及時進行氧療;無創通氣也是呼吸窘迫患者的早期治療措施;根據患者血壓情況和/或充血程度決定血管擴張劑、利尿劑的應用;儘快轉診至附近有完備心內科和/或CCU/ICU的大中型醫院。早期行利鈉肽檢測也將帶來益處(包括指尖測利鈉肽)。一旦患者進入急診/CCU/ICU,需立即同時開展確診和治療工作。

  4、完善入院臨床評估及臨床調查。對於疑似患者,要及時評估呼吸困難的程度、血流動力學狀態及心律,記錄:

  (1)呼吸困難嚴重度,包括呼吸頻率、是否能仰臥、呼吸力度及缺氧程度;

  (2)血壓(舒張期及收縮期);

  (3)心律及心率;

  (4)體溫情況,是否存在低灌注徵象(如四肢闕冷、脈壓變窄或精神淡漠)。

  (5)對以上問題要反覆評估,則有利於AHF的治療和診斷。

  5、注重基本檢查,如:心電圖,實驗室檢查(cTn、BNP/NT-proBNP、Cr和BUN、D-二聚體、血糖、血常規等),床旁X胸片、超聲心動圖等。有助於瞭解患者病因。特別突出指出,患者應每1-2天覆查Cr和BUN、電解質、BNP/NT-proBNP,重症患者要注重監測。

  6、對護理也提出了具體要求。提出了:

  (1)要有安全適宜的診治環境;

  (2)客觀記錄患者的治療反應和相關症狀和體徵;

  (3)合理制訂出院計劃或轉診至多學科疾病治療部門。同時要注重對患者的心理輔導和與家屬的恰當交流。嚴密監測患者的病情變化並及時與醫生溝通。

  7、對氧療及輔助呼吸要點做出了具體指導。

  (1)使用血氧飽監測SpO2。

  (2)入院後評估患者血液酸鹼度,尤其適用於急性肺水腫或COPD病史患者。

  (3)若SpO2<90%,應考慮氧療。在中度的心衰的病人當中就可以檢測到SpO2的下降,根據需要FiO2可以提高到100%;並根據SpO2調整。對於呼吸困難明顯的患者,特別提出了應儘早使用無創通氣治療,甚至在轉運途中,就應該儘早應用,並推薦了PS-PEEP模式。

  8、為了改善症狀,指南提出要早期給予利尿劑和血管擴張劑。起始即靜脈注射呋噻咪20mg至40mg,對急性失代償的患者則起始劑量不小於既往最大的口服量。若患者收縮壓正常或偏高(SBP≥110mmHg),可以予靜脈注射血管擴張劑。此外需要說明的是,靜脈利尿劑的最佳劑量及給藥時間尚無明確足夠的指導依據。指南建議在合併快心室率心房顫動的AHF患者中,可以靜脈注射強心苷類藥物,此時,β受體阻滯劑也是一線推薦用藥。

  9、在AHF中應慎重使用的藥物(不包括心源性休克)。

  (1)不推薦將阿片類藥物作為急性心衰常規用藥;

  (2)指南指出,對於SBP>110mmHg的病人,沒有指徵使用縮血管藥物;同時,當低心排血量改善以後,血壓穩定,就應停用擬交感活性藥物。

  10、當前標準口服藥物的治療。

  (1)對於心衰失代償而出現的AHF患者,應盡力維持改善患者預後和症狀的口服藥物;

  (2)對於新發AHF患者,在血流動力學穩定後應盡力啟動標準口服藥物治療。特別指出β受體阻滯劑可以在除心源性休克的其他AHF病人當中安全的使用。

  11、急診室出院注意事項。對於病因明確,反覆住院的急性失代償部分的患者,經過急診治療,符合以下條件即可出院:

  (1)患者主訴病情改善;

  (2)靜息心率<100bpm;

  (3)無站立低血壓;

  (4)尿量正常;

  (5)室內血氧飽和度>95%;

  (6)無或中度腎功能惡化。突出強調急診快速通道出院後,應立即啟動慢性疾病管理計劃。而新發生的AHF則不能從急診直接出院回家,需中間病房進一步明確病因繼續治療,之後再進入管理計劃之中。

  12、病房及ICU/CCU治療要點。注重強調AHF的複雜性和嚴重性,指出:

  (1)應將患者安置於可立即開展心肺復甦的場所;

  (2)需專科護士護理及醫師治療;

  (3)推薦高危患者入CCU專科治療;

  (4)應設定AHF患者的綠色通道。

  13、院內監測注意事項。

  (1)患者需每天稱重,並有準確的體液平衡記錄表;

  (2)給予標準無創監測,指標包括脈搏、呼吸頻率和血壓;

  (3)每天檢測腎功能及電解質情況;

  (4)出院前檢測鈉尿肽有助於制定出院後治療方案。

  14、制定了出院標準及高危患者隨訪計劃。

  (1)出院標準:①出院前24小時血流動力穩定、容量正常、有標準口服藥物治療且腎功能正常;②已被告知自我護理相關內容。

  (2)隨訪計劃:①入組疾病管理系統;②出院一週內主治醫生隨訪;③慢性心衰患者納入心衰隨訪佇列。

  15、心源性休克診療要點。

  (1)定義為血容量充分,但仍存在低血壓(SBP<90mmHg)及低灌注的疾病表現;

  (2)對於疑似心源性休克的患者,應立即進行心電圖及心臟超聲檢查;

  (3)需動脈導管有創監測;

  (4)監測心源性休克患者血流動力學狀態的最佳方式尚無定論,包括肺動脈導管;

  (5)如果患者無容量負荷過重的證據,推薦補充容量可作為一線療法;

  (6)可使用多巴酚丁胺增加心輸出量,可考慮左西孟坦,尤適用於口服β受體阻滯劑的慢性心衰患者;

  (7)在收縮壓難以維持的情況下,可早期使用血管活性藥,去甲腎上腺素優於多巴胺;

  (8)及時轉診至專科機構;

  (9)不推薦給予主動脈球囊擴張

  (10)難治性心源性休克可考慮短期機械迴圈支援,但需綜合考慮患者年齡、合併症及神經系統情況;且暫不確定何種機械迴圈更優。

  總之,這項指南主要通過以上內容詳細的對AHF的識別、診斷、急性期治療、護理、隨訪等做了充分的描述,是為一個新的有效的“流程圖”,對於促進我國AHF的診治,提供了更有效的指導,值得我們臨床借鑑。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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