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衰竭是臨床比較常見的危重臨床綜合徵,如果未能及時治療,很容易造成多器官衰竭。
在治療急性呼吸衰竭之前,一定要去正規的醫院確認病因。如果是由於客觀環境發生變化而造成的,比如說高原反應、溺水,需要及時脫離,進行必要的輸氧,可以人工輸氧,也可以使用呼吸機。如果是患者肺功能障礙、腦中風或腦水腫造成的,可以使用呼吸興奮劑,目前比較常見的有洛貝林和尼可剎米。這兩種藥物由於是中樞神經藥物,所以在用藥的時候一定要觀察患者的藥效反應情況,一旦出現面板潮紅、抽搐、體溫增加、瘙癢,應在20~30分鐘內停止用藥,尤其是孕婦和有過敏史的患者,以及重度的肺心病患者。當然急性呼吸衰竭也可以使用吸氧機迅速吸氧,改善血氧情況。如果病情比較嚴重,可以使用高流量的給氧機和體外膜肺氧合。
急性呼吸衰竭病情較為嚴重,需要及時就醫治療,但是沒有一個醫生可以保證急性呼吸性衰竭能夠藥到病除,所以對症下藥觀察患者的脈氧飽和度等生命體徵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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