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後服藥一般是指進食後15-30分鐘內服用藥物。很多藥物的療效跟服藥時間關係密切,應該選擇合適的時間服用。
臨床上,服藥時間一般包括空腹服藥、飯前服藥、餐中服藥、飯後服藥、睡前服藥及晨起服藥。空腹服藥一般指吃飯之前1小時,或者吃飯後2小時再服用;飯前服用指餐前15-30分鐘服用;餐中服藥指與吃飯同時進行;晨起服藥主要指早上起床之後服用;睡前服藥主要指睡覺之前15-30分鐘服用。其中,飯後服藥可以減少胃腸道的刺激,如非甾體類的消炎藥、化療藥物等,都主張飯後服用。消化系統方面的藥物也有的主張飯後服用,如馬來酸曲美布汀等,飯後服用可以促進藥效的發揮。
服藥的時間主要與人體生理機能的晝夜波動、藥效的充分利用、減少副作用等有關,用藥時應聽從醫生的意見,按時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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