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轉移是惡性腫瘤疾病進展的晚期階段,尤以乳腺癌、前列腺癌、肺癌、結直腸癌等腫瘤常見,其發生率高達15%~70%。骨轉移伴發的疼痛常常嚴重干擾患者的生活能力,影響患者的生活質量。
對於惡性腫瘤骨轉移應該採取綜合治療策略,具體治療手段包括全身抗腫瘤治療、緩解疼痛症狀的藥物鎮痛治療、預防和減少骨相關事件的雙膦酸鹽治療、緩解壓迫性神經痛或降低承重骨骨折風險的放射治療以及必要時為恢復機體功能而進行的外科手術治療。
一、全身抗腫瘤治療
骨轉移多為全身性腫瘤轉移的區域性表現,針對腫瘤的全身性治療應成為治療和控制腫瘤的主要選擇。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骨轉移疼痛是惡性腫瘤進展所產生的,只有全身抗腫瘤治療有效,疼痛才能得到根本性控制,因此一定要把抗腫瘤治療視為鎮痛治療的最重要的基礎治療,只有建立在此基礎上的鎮痛治療,才能給患者帶來長期的疼痛控制。臨床上我們常把“鎮痛治療”形象地比作骨折時的“柺杖”,骨折癒合了,也就不需要“柺杖”了。
二、鎮痛藥物規範化治療
骨轉移疼痛作為疼痛的一種特殊型別,也應當遵循疼痛的規範化治療原則。
癌痛評估 主要包括癌痛的性質及程度兩大方面。目前多把癌痛分為軀體痛、內臟痛、神經痛三類。癌症患者的疼痛多為混合性,採用多維疼痛評估量表,有助於醫生更全面地瞭解癌痛。癌痛程度評估相對簡單,但應注意對老年、有語言或認知功能障礙患者的評估。骨轉移疼痛常包括骨轉移區域性損傷的鈍痛、骨轉移部位結構改變導致的神經壓迫痛、病理性骨折導致的疼痛,由於這幾種疼痛的處理方式不同,因此進行詳盡的疼痛評估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首選無創途徑給藥
(二)按階梯給藥:指鎮痛藥物的選擇應依疼痛程度,由輕到重選擇不同強度的鎮痛藥物。
輕度疼痛:首選第一階梯非甾體類抗炎藥,以阿司匹林為代表;
中度疼痛:選弱阿片類藥物,以可待因為代表,可合用非甾體類抗炎藥;
重度疼痛:選強阿片類藥物,以嗎啡為代表,同時合用非甾體類抗炎藥。兩類藥合用可增加阿片藥物的止痛效果,減少阿片類藥物的用量。
階梯用藥的同時,可依病情選擇三環類抗抑鬱藥或抗驚厥類藥等輔助用藥。
(三)按時用藥:是指止痛藥物應有規律地按規定時間給予,不是等患者要求時給予。使用止痛藥,必須先測定能控制患者疼痛的劑量,下一次用藥應在前一次藥效消失前給藥。患者出現突發劇痛時,可按需給予止痛藥控制。
(四)個體化給藥:阿片類藥無理想標準用藥劑量,存在明顯個體差異,能使疼痛得到緩解的劑量即是正確的劑量。選用阿片類藥物,應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加劑量直到緩解疼痛又無明顯不良反應的用藥劑量,即為個體化給藥。
(五)注意具體細節:對使用止痛藥的患者,應注意監護,密切觀察疼痛緩解程度和身體反應,及時採取必要措施,減少藥物的不良反應,提高鎮痛治療效果。
三、雙磷酸鹽治療
高鈣血癥、骨痛、骨相關事件是骨轉移患者常見的併發症,將嚴重影響患者的生活質量,加重患者的心理壓力,縮短患者的生存時間。雙膦酸鹽是骨轉移患者的重要選擇藥物,能有效治療惡性腫瘤所致的高鈣血癥,並能有效治療晚期腫瘤骨轉移,對於降低骨轉移患者骨相關事件(SRE)發生率具有顯著療效。在控制骨轉移疼痛方面,第三代雙膦酸鹽唑來磷酸、伊班膦酸鈉優於第二代藥物帕米磷酸二鈉。不過,在雙膦酸鹽應用過程中,要注意預防其毒副反應,特別是頜面部下頜骨骨髓炎,建議患者在使用雙膦酸鹽之前應考慮進行口腔檢查,在治療過程中,患者應儘可能避免口腔操作。
四、區域性治療
骨折是骨轉移的嚴重伴發事件。對於脊椎、股骨、肱骨等負重部分骨轉移患者,放射治療通常作為重要的治療選擇,可快速緩解骨疼痛,減少病理性骨折危險。此外,骨外科技術的進步也給骨轉移患者提供了更多的治療選擇,包括骨損傷部位固定術、病變骨置換術和受壓神經鬆解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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