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癱的直接原因是位於脊柱內的脊髓受到創傷或疾病的損害,使損傷平面以下的軀體和運動、感覺、自主神經等功能,特別是馬尾神經功能出現完全或不完全性障礙,導致肢體不能動,沒有感覺,大小便失禁。如果受傷的部位是在頸椎,則會影響到雙上、下肢的功能,醫學上稱為高位截癱,也叫四肢癱。如果受傷的部位是在胸椎以下,則隻影響雙下肢的功能,醫學上稱為截癱。不完全性的四肢癱稱為四肢輕癱,不完全性的截癱稱為輕截癱。
那麼,截癱病人怎樣進行行走訓練呢?
1、對不完全脊髓損傷者:
不要急於給他們製作、佩帶支具,要想方設法挖掘其殘存的潛力,提高其肌力級別。如果關鍵肌的肌力達到Ⅲ級以上,則可對患者進行不帶支具的行走訓練,特別是關鍵肌的肌力達到Ⅳ級或Ⅴ級者,一般可以很容易地離床活動。
2、對完全性脊髓損傷者:
需要判斷其是否有行走的可能性,然後加以訓練。原則上第4胸椎以下損傷者可以做到室內行走,第7胸椎以下損傷者能夠恢復到室外行走。
3、對符合行走要求的截癱患者:
首先要進行直立性訓練和上肢肌力訓練。可先借助起立平臺做直立訓練,一般每天訓練3次,每次半小時,訓練時間為3~4周。上肢肌力可採用啞鈴和支撐器訓練,每次應訓練到肌肉產生痠痛,但不影響下一次訓練為止。
4、進行獨立站立和平衡訓練:
可在長3米、寬0.8米、高1米的平行槓內進行。治療人員須協助病人雙手扶好平行槓,站立時避免屈膝,每天訓練2~3次,總時間為3小時。
5、根據不同的損傷平面:
為病人制作、佩帶相應的支具,常用的有踝足矯形器、膝踝足矯形器、髖膝踝足矯形器、截癱步行訓練器。對第2腰椎以上損傷者,應優先選用截癱步行訓練器;第2~4腰椎損傷者,可選用膝踝足矯形器;第5腰椎以下損傷者,選用踝足矯形器。
6、在平行槓內藉助合適的支具行走:
訓練時不求數量,但要講究質量,待病人能按要求完成轉移體重―擺腿―再轉移體重―擺另一條腿的動作後,再加大訓練量,每天最大訓練量可達1公里左右。這項訓練一般要持續1~6個月。
7、在助行器支援下訓練行走:
在完成平行槓內支具支援下的行走訓練後,就可進行助行器內的行走訓練,訓練要求同上一步。
8、雙腋拐支援下的行走訓練和單腋拐支援下的行走訓練:
多數病人經過一段時間的助行器內的行走訓練後,均可過渡到使用腋拐行走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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