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骨傷康復科 副主任醫師 許小樺

  頸椎病是泛指頸段脊柱病變後所表現的臨床症狀和體徵。目前,頸椎病的最新診斷標準為:

  (1)臨床表現與影象學所見相符合者,可以確診。

  (2)具有典型頸椎病臨床表現,而影象學所見正常者,應注意除外其他病患後方可診斷頸椎病。

  (3)僅有影象學表現異常,而無頸椎病臨床症狀者,不應診斷頸椎病。

  診斷依據分別為:

  (1)頸型:

  ①主訴頭、頸、肩疼痛等異常感覺,並伴有相應的壓痛點。

  ②X線片上頸椎顯示曲度改變或椎間關節不穩等表現。

  ③應除外頸部其他疾患(落枕、肩周炎、風溼性肌纖維組織炎、神經衰弱及其他非椎間盤退行性變所致的肩頸部疼痛)。

  (2)神經根型:

  ①具有較典型的根性症狀(麻木、疼痛),且範圍與頸脊神經所支配的區域相一致。

  ②壓頭試驗或臂叢牽拉試驗陽性。

  ③影象學所見與臨床表現相符合。

  ④痛點封閉無顯效(診斷明確者可不作此試驗)。

  ⑤除外頸椎外病變(胸廓出口綜合徵、網球肘、腕管綜合徵、肘管綜合徵、肩周炎、肱二頭肌腱鞘炎等)所致以上肢疼痛為主的疾患。

  (3)脊髓型:

  ①臨床上出現頸脊強損害的表現。

  ②X線片上顯示椎體後緣骨質增生、椎管狹窄。影象學證實存在脊髓壓迫。

  ③除外肌萎縮性脊膀例索硬化症、脊髓腫瘤、脊髓損傷、繼發性粘連性蛛網膜炎、多發性末梢神經炎。

  (4)椎動脈型:關於椎動脈型頸椎病的診斷問題是有待於研究的問題。

  ①曾有猝倒發作。並伴有頸性眩暈。

  ②旋頸試驗陽性。

  ③X線片顯示節段性不穩定或樞椎關節骨質增生。

  ④多伴有交感症狀。

  ⑤除外眼源性、耳源性眩暈。

  ⑥除外椎動脈I段(進入頸6橫突孔以前的椎動脈段)和椎動脈III段(出頸椎進入顱內以前的椎動脈段)受壓所引起的基底動脈供血不全。

  ⑦手術前需行椎動脈造影或數字減影椎動脈造影(DSA)。

  (5)交感神經型:臨床表現為頭暈、眼花、耳鳴、手麻、心動過速、心前區疼痛等一系列交感神經症狀,x線片有失穩或退變。椎動脈造影陰性。

  (6)其他型:頸椎椎體前鳥嘴樣增生壓迫食管引起吞嚥困難(經食管鋇劑檢查證實)等。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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