踝關節扭傷治療策略:POLICE還是RICE ?
POLICE:保護(Protest),適當負重(Optimal Loading),冰敷(Ice),加壓包紮(Compression),抬高患肢(Elevation)
RICE:休息(Rest),冰敷(Ice),加壓包紮(Compression),抬高患肢(Elevation)
目前對踝關節扭傷的治療策略是否錯誤
臨床上踝關節扭傷或拉傷後需要遵循RICE原則(休息rest,冰敷ice,加壓包紮compression,抬高患肢elevation)的觀念已經根深蒂固,但是美國康復醫師協會的發言人Robertson近期提出一個驚人觀點:踝關節扭傷或拉傷後RICE治療策略並不是一個合理的措施,這類患者傷後早期應該儘早開始損傷關節的運動鍛鍊。在骨科權威機構,如AAOS及美國運動醫學協會等官方網頁,和大部分經典教課書中,均將RICE原則作為踝關節扭傷或拉傷後治療的標準策略。
但是,事實上該原則的確立更多的是建立在猜測而不是實際研究基礎上,即使是RICE原則的支持者和美國AAOS協會成員也承認,RICE原則僅是踝關節扭傷或拉傷後急救的推薦措施,而非臨床治療上的處理原則,因此近些年,有學者基於最新的研究證據建立了一套新的處理原則來替代RICE原則。
踝關節扭傷可影響成千上萬人
踝關節扭傷或拉傷是日常生活中較為常見的,該病自限性,可自愈。文獻報道美國每天踝關節損傷的發生數量接近2.8萬,但一項美國醫學雜誌上發表的系統綜述發現,僅有35-85%踝關節損傷患者3年內癒合。
基於上述研究結論,近些年踝關節損傷後的治療開始受到臨床醫生的重視。2012年在英國運動醫學雜誌上發表的評論文章強烈建議將目前踝關節損傷治療的RICE原則替換為POLICE:保護protect,適當負重optimal loading,冰敷ice,加壓包紮compression,抬高患肢elevation。
在評論文章中作者建議,踝關節損傷後休息僅限於踝關節損傷初期,休息時間應儘可能短,踝關節長時間無負重對關節存在潛在傷害,並可以導致關節組織生物力學和形態的負性改變。
2013年國家運動教練員協會(NATA)刊登了踝關節扭傷處置第一個官方指南,研究者結合過去6年的文獻將踝關節治療方案由證據等級最好至最差分為A、B、C三級。RICE原則的大部分處置方法評級均為C級,但是遺憾的是目前臨床上的大部分醫生仍在遵循該原則。
研究證據支援早期活動而不是休息
NATA的研究者發現目前有A級證據支援踝關節損傷I級(牽拉,韌帶纖維損傷)、II級(韌帶部分撕裂)後的康復功能鍛鍊。目前並沒有踝關節扭傷後即刻負重行走的直接證據,但一些隨機對照研究發現踝關節扭傷後數天進行關節活動度鍛鍊並組建增加負重可以使得患者踝關節扭傷恢復更快,有經驗的物理治療師按摩治療也可以幫助患者踝關節儘早恢復功能。
對III級踝關節扭傷患者(完全性韌帶撕裂),有B級證據支援傷後10天內早期制動,此後開始踝關節運動。但作者同時強調對踝關節脛腓聯合損傷或較嚴重踝關節扭傷的患者更保守的治療策略是較為恰當的。
平衡鍛鍊和NSAIDS藥物治療是目前證據A級的治療措施。通過平衡鍛鍊可以改善患者的本體感覺,減少後期患者在損傷的概率。NSAIDS類藥物治療踝關節扭傷目前爭議較多。Kaminski等人推薦在傷後48小時內不使用NSAIDS類藥物,因此藥物可能在損傷早期抑制炎症反應的發生從而對後期關節預後產生影響。
但是因為目前RICE原則中“休息rest”策略並沒有嚴格的證據反對,臨床上還不能完全將制動策略排除在踝關節治療原則之外。
對RICE原則的再思考
Kaminski認為冰敷,壓迫,抬高患肢在踝關節扭傷治療中仍有一定作用,但是冰敷可能並沒有想象當中那麼有效。而壓迫和抬高患肢通過減少組織液滲出和下肢血流灌注,理論上可以減輕患肢水腫。患肢腫脹可延緩組織癒合。
儘管目前並沒有強烈的證據支援上述治療措施可以從根本上改善踝關節扭傷的臨床功能預後,但來自美ACSM協會的主席Stephen也支援減輕水腫可以改善患者肢端癒合的觀點。
美國AAOS發言人Barbara認為應用RICE原則可以使患者獲益,目前臨床證據並不能完全否定RICE原則在處理踝關節扭傷時的作用,但是她同時強調,RICE原則並非醫療處置指南,而僅是針對非醫療人員踝關節扭傷或拉傷後急救的推薦措施。在某些非緊急情況下,非醫療人員可以通過RICE原則對扭傷踝關節自行進行處置。
但是無論是RICE原則的支持者或者反對者,他們均同意每個疾病個體不同,在治療踝關節扭傷原則上也應當是個體化的。在患者無法獲得醫療治療前按RICE原則進行處置可以對傷後恢復產生積極作用。Robertson等人強調,RICE原則本身並不存在太大的危險性,但是除此之外治療踝關節扭傷可能有更好的方案。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