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心理學認為,在人的健康和疾病問題上必須堅持身心統一的觀點。
根據這一觀點,可把疾病分成三類:
第一類疾病:致病因素直接或首先作用於大腦,病理改變主要在腦,產生明顯的精神症狀。這類疾病主要包括神經病學中與腦損害有關的一些疾病和精神病學中的絕大部分疾病。在這些疾病中,心理因素有時是主要的致病因素,有時是誘發因素。
第二類疾病:致病因素直接或間接作用於大腦以外的軀體各系統器官,病理改變主要發生在各器官,但病人的症狀中,普遍存在心理障礙,有的還呈現不同程度的精神症狀。這類疾病包括除神經病科的大腦疾病和精神病科疾病以外的l臨床各科的大部分疾病。
第三類疾病:致病因素大都是物理、化學因素直接作用於軀體各部分器官,病理改變是明顯的區域性器官或組織損傷,患病後病人的心理狀態影響著疾病的程序,有的還產生明顯的心理障礙。如突然的外傷、燒傷、中毒等。
傳染病的致病因素是有生命的病原體,它在人體內發生、發展的過程與非傳染病有本質的區別。有學者對常見傳染病之一的乙型病毒性肝炎病人做過調研,發現這類病人病前有較多的社會問題生活事件,與健康對照組相比,多有顯著差異。但與非肝炎的內科病人(主要為心身疾病)對照,社會問題生活事件比後者少且有顯著差異。說明生活事件所致的心理社會因素,對乙型肝炎發病雖有一定影響,但其影響力遠小於心身疾病的患者。
故推斷心理社會因素在乙型肝炎的發病中僅是促發因素,而發病的主要原因仍是乙型肝炎病毒的生物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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