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
子宮內膜癌的治療原則,應根據患者的年齡、身體狀況、病變範圍和組織學型別,選擇適當的治療方式。因內膜癌絕大多數為腺癌,對放射治療不甚敏感,故治療以手術為主,其他尚有放療、化療等綜合治療。早期患者以手術為主,按照手術-病理分期的結果及復發高危因素選擇輔助治療;晚期患者採用手術、放療與化療綜合治療。
1、手術
手術是子宮內膜癌最主要的治療方法。對於早期患者,手術目的為手術-病理分期,準確判斷病變範圍及預後相關,切除病變的子宮和可能存在的轉移病灶,決定術後輔助治療的選擇。手術步驟一般包括腹腔沖洗液檢查、筋膜外全子宮切除、雙側卵巢和輸卵管切除、盆腔淋巴結清掃+/-腹主動脈旁淋巴結切除術。對於低危組(Ia期,G1-2)的患者是否需行淋巴結清掃術尚有爭議,支持者認為術前、術後病理型別和分化程度可能不一致,且術中冰凍對肌層浸潤判斷也可能有誤差;反對者認為早期癌淋巴結轉移率低,不行淋巴結清掃可以避免更多手術併發症。手術可採用開腹或腹腔鏡來完成。對II期患者,術式應為改良子宮廣泛切除(子宮頸癌子宮切除術II類術式),應行盆腔淋巴結和腹主動脈旁淋巴結清掃術。術後根據復發因素再選擇放療。III期或IV期亦應儘量縮瘤,為術後放化療創造條件。相當一部分早期子宮內膜癌患者可僅通過規範的手術即得以治癒,但對經手術-病理分期具有復發高危因素的或者晚期患者,術後需要給予一定的輔助治療。由於子宮內膜癌患者常年紀較大,且有較多合併症,如高血壓、糖尿病、肥胖以及其他心腦血管疾病等,因此對於具體患者需要詳細評估其身體耐受情況,給予個體化治療。
2、放療
是治療子宮內膜癌有效的方法之一。單純放療僅適用於年老體弱及有嚴重內科合併症不能耐受手術或禁忌手術者,以及Ⅲ期以上不宜手術者,包括腔內及體外照射。術前放療很少採用,但對於陰道大量出血,一般情況差、合併症多、短期內無法耐受手術的患者可以先行放療止血並控制疾病進展。待患者一般情況好轉後可行全子宮+雙附件切除術。術前放療以腔內放療為主。術後輔助放療在臨床應用較多,術後放療指徵:手術探查有淋巴結轉移或可疑淋巴結轉移;子宮肌層浸潤大於1/2或G2,G3;特殊組織學型別,如漿液性癌、透明細胞癌等;陰道切緣癌殘留等。上述前三種情況給予全盆腔照射,最後一種情況需補充腔內放療。目前放療多合併化療增敏,又稱為放化療。
3、化療
化療很少單獨應用於子宮內膜癌的治療,多用於特殊型別的子宮內膜癌,如漿液性、透明細胞癌等;或是復發病例;或是具有復發高危因素的手術後患者,如G3,ER/PR陰性者。化療中主要應用的藥物有鉑類、紫杉醇以及阿黴素類藥物,如多柔比星等。目前多采用聯合化療,化療方案有AP、TP、TAP等。
4、激素治療
適應證:晚期或復發患者;保留生育能力的子宮內膜癌患者;保守性手術聯合大劑量孕激素保留卵巢功能;具有高危因素患者的術後輔助治療。禁忌證:肝腎功能不全;嚴重心功能不全;有血栓病史;糖尿病患者;精神抑鬱者;對孕激素過敏者;腦膜瘤患者。目前尚無公認的孕激素治療方案,一般主張單獨應用大劑量孕激素,如醋酸甲羥孕酮、醋酸甲地孕酮、17-羥已酸孕酮、和18-甲基炔諾酮等。一般認為應用時間不應少於1-2年。大劑量孕激素在病理標本免疫組化孕激素受體陽性者中效果較好,對保留生育功能者有效率可達80%,對治療晚期或復發患者總反應率為15%-25%。對於孕激素受體陰性者可加用三苯氧胺,逆轉受體陰性情況,提高治療效果。孕激素類藥物常見的副反應有輕度水鈉瀦留和消化道反應,其他可有高血壓、痤瘡、乳腺痛等。
5、中醫藥治療
手術和放化療後可給予患者中醫中藥治療,固本扶正,提高患者的機體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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