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育齡期炎症性腸病患者,我該如何備孕?
我們認為絕大多數炎症性腸病患者是可以成功懷孕的。而為了能更好地度過孕期,建議炎症性腸病患者在備孕前應首先在消化內科門診就診,以便對炎症性腸病本身進行疾病輕重程度的評估。具體評估方式不僅包括詢問症狀、抽血化驗檢查,可能有些患者還需要進行內鏡檢查以及影像學檢查。病情穩定的患者可以妥妥地進行備孕。
2、當我開始備孕或懷孕後,我平時使用的那些藥物該怎麼調整呢?
大部分百姓認為“是藥三分毒”,因此平時使用的藥物可能會影響未來寶寶的健康。小編曾經見過為了妥妥地生出一個健康的寶寶而擅自把所有藥物都停用的患者(男患者和女患者皆有)。在此,小編再次!再次!再次!強調:炎症性腸病患者切不可因為懷孕而擅自停用原有的藥物,即便有強烈願望想要停藥也應當諮詢消化內科醫生後再行決定。因為擅自停藥的惡果有二:1.停藥後疾病得不到控制,可能造成疾病急劇惡化最終難以收場。2.疾病在妊娠期復發最終對胎兒造成影響。
下面讓我們來看看西方國家的患者是如何應對備孕和懷孕期間所使用的藥物。在《多倫多妊娠期炎症性腸病管理共識意見》中指出那些原本使用美沙拉嗪、硫唑嘌呤和生物製劑的患者應當在備孕和懷孕時仍繼續使用上述藥物控制疾病,因為這些藥物是相對比較安全的。而如果之前是使用甲氨蝶呤來控制疾病的患者則不推薦繼續使用該藥物來維持控制疾病,因為該藥物的妊娠安全性較低,可停用甲氨蝶呤並更換為其他安全性較高的藥物3個月後再開始備孕。上述藥物調整方案值得我們借鑑。
3、懷孕時,疾病復發了該怎麼辦?
對於活動性和複雜性炎症性腸病妊娠患者應就診於可得到消化科和產科醫生共同診治的三級醫院。如懷孕時懷疑復發者,除了進行抽血化驗以外,必要時還需要進行腸鏡、超聲或核磁共振成像檢查,以明確究竟有無疾病復發。如明確為疾病復發或加重者則可能需要接受激素或生物製劑的治療。根據既往科學研究表明,懷孕期間使用激素可能導致胎兒的早產率和產後感染率增加,而生物製劑的上述風險則相對較小。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共識意見中強調,如患者確實存在需要進行急診手術的併發症則不應當單純考慮妊娠而放棄手術。這就告訴我們一個樸素的道理: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切記切記哦。
4、我該選擇哪種分娩方式呢?
目前認為既往接受過IPAA術(迴腸貯袋肛管吻合術)的患者與伴有活動性肛周疾病的患者推薦剖宮產。而其他妊娠期患者可與產科醫師探討後決定是否可進行陰道分娩。
5、我使用了那麼多藥物,我可以母乳餵養寶寶嗎?
我們鼓勵患者媽媽進行母乳餵養,既往使用美沙拉嗪、激素、硫唑嘌呤和生物製劑的媽媽們均可以進行母乳餵養。但使用甲氨蝶呤控制疾病的患者則應避免哺乳,原因如前所述:甲氨蝶呤對嬰兒的安全性較低。
6、我該如何在妊娠期使用生物製劑治療呢?
出於控制疾病和妊娠安全性的考慮,許多炎症性腸病的患者願意在備孕和懷孕時使用生物製劑。一般認為在孕期的前22-24周內使用生物製劑是相對安全的,因此時生物製劑不會通過胎盤進入寶寶體內。科學研究表明,在孕期規範使用生物製劑並不增加胎兒的早產率和感染率,但專家們普遍認為胎兒在出生後的6個月內應避免減活疫苗的注射。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