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神經內科 副主任醫師 王維化

  一、心房顫動治療中面臨的挑戰心房顫動的患病率約為1%,中國調查的患病率為0.77%,據此計算大約有800萬心房顫動患者。由於導致心房顫動的危險因素正在流行,包括人口的老齡化、高血壓、肥胖、心力衰竭、糖尿病等,預計未來房顫患病人群將明顯增加。

  心房顫動最常見的併發症是血栓栓塞,尤其是缺血性卒中。80歲以上老年房顫患者腦卒中的患病率高30%。胡大一等進行的中國首個大規模前瞻性研究提示華法林(INR2.0-3.0)在降低血栓栓塞和出血併發症終點的臨床淨獲益方面優於阿司匹林,儘管出血的發生率均較高。該研究結果證實了服用華法林的患者將INR調整在2-3之間是療效和安全性的最佳平衡,中國人同樣適用。

  儘管國內外的相關研究證據確實,但是無論是西方國家和中國的調查均顯示心房顫動患者應用華法林的情況與指南差距很大。中國調查顯示CHADS評分1分以上的房顫患者中,只有9.8%使用華法林抗凝,53.5%使用阿司匹林,37.0%沒有使用抗栓藥物。華法林藥物自身的侷限性是導致目前房顫患者抗凝現狀的原因之一,主要包括:華法林的安全有效視窗很窄;INR的穩定性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長期的監測INR對於患者和醫生均是負擔。要改進房顫患者的長期抗栓治療,應該合理選擇抗凝的適應證,規範使用華法林。

  二、心房顫動抗栓治療指南的建議ACC/AHA指南建議除孤立性房顫和有禁忌證外,所有房顫患者均建議服用抗栓藥物以預防血栓栓塞。抗栓藥物的選擇根據卒中和出血的絕對危險,對患者的相對危險和獲益。房撲患者的抗凝治療同房顫患者。

  ACCP8指南對於抗栓治療的建議:所有心房顫動患者(陣發性房顫)伴有下列之一給予抗凝治療(INR2.0-3.0):缺血性卒中、TIA、系統性栓塞;如患者具有兩項以上中危因素(年齡>75歲、高血壓病史、糖尿病、中重度的左心室收縮功能不全和或心力衰竭)。心房顫動患者(陣發性房顫)伴有一項中危因素可選擇抗血小板或抗凝治療,抗凝優於抗血小板。心房顫動患者(陣發性房顫)年齡75歲有出血風險但沒有口服抗凝治療禁忌;或其他具有中等程度危險因素患者但不能耐受標準強度抗凝治療。

  INR超過治療範圍的處理(美國胸科協會第7次會議指南)臨床情況推薦INR高於治療範圍,但<5.0;無明顯出血減量或暫停用藥,增加監測頻率;當INR降至治療範圍時從較小劑量重新開始治療。

  如果INR僅略高於治療範圍,可能無須減少劑量。

  INRs≥5.0但<9.0,無明顯出血暫停下一次或兩次用藥,增加監測頻率;當INR降至治療範圍時從較小劑量重新開始治療。

  或:暫停一次用藥並給予口服維生素K1*(1-2.5mg),尤其當患者出血的危險增加時因接受緊急手術,術前而需要快速逆轉INR:可應用維生素K1(≤5mg口服),期望INR於24小時內下降;如果INR仍較高,可加用維生素K1(1-2mg口服)INRs>9.0,無明顯出血暫停華法林治療;並給予維生素K1(5-10mg口服),期望INR於24到48小時內穩固下降。如需要,可增加監測頻率並加用維生素K1。當INR降至治療範圍時從較小劑量重新開始治療。

  INRs升高伴嚴重出血停止華法林治療;給予維生素K1(10mg緩慢靜注),根據病情的緊急程度,可補充新鮮血漿、濃縮的凝血酶原複合物或重組因子Ⅶa。可每隔12小時重複用維生素K1。

  INRs升高伴危及生命的出血停用華法林;給與濃縮凝血酶原複合物或重組因子Ⅶa,同時補充維生素K1((10mg緩慢靜注)。根據INR的數值,必要時重複上述治療。

  INR輕到中度升高但沒有嚴重的出血患者,建議給予口服維生素K,而不予皮下(SC)用藥。

  四、特殊情況的抗栓治療

  1、缺血性卒中急性期的治療目前還沒有關於心房顫動相關缺血性卒中急性溶栓治療的研究,薈萃分析結果顯示,房顫是溶栓後顱內出血的危險因素。急性期進行抗凝治療的獲益也不是十分明確。ACCP指南建議:應用任何抗凝藥物前,均應該經CT或MRI掃描證實確定沒有顱內出血並評價缺血的範圍。對梗塞面積大,臨床症狀惡化,不明原因頭痛,常規復查頭部CT。沒有顱內出血並且梗塞範圍較小的房顫患者,只要患者血壓正常,可以應用華法林,並使INR維持在2-3。顱內出血是即刻和以後長期應用華法林的禁忌證。

  2、復律時的抗栓治療體迴圈栓塞是復律最嚴重的併發症,可發生在體內和體外電覆律、藥物復律和自發復律時。血栓栓塞事件可發生在復律後10天,但多數發生在復律後最初72小時。房顫持續時間超過48小時或未知:復律前和復律後3-4周預防性應用調整劑量的華法林(INR2-3),或可以利用TEE簡化復律,但仍然需要應用靜脈肝素和或華法林抗凝。房顫持續時間小於48小時:通常的做法是無需TEE或復律前長時間的抗凝而直接復律。如無禁忌證,同時給予肝素抗凝(如,靜脈肝素目標APTT60s或低分子肝素)。無論復律前的處理,復律後均應給予華法林(INR2.0-3.0)抗凝4周。

  3、PCI或血運重建術後心房顫動患者的抗凝治療接受冠脈介入治療,尤其是植入支架的高危房顫患者,可能需要聯合使用華法林和抗血小板藥物,但目前沒有直接的臨床研究證據。指南建議此時可同時給予華法林、小劑量阿司匹林(每天小於100mg)和/或氯吡格雷(每天75mg),但出血風險增加。氯吡格雷的療程同一般患者相似,根據植入支架的種類。此後,如無冠脈事件,可以單獨應用抗凝治療。需要注意調節抗凝的劑量強度,INR維持在2.0。

  4、其他心房顫動合併急性心肌梗死時,如無禁忌,給予UFH,調整APTT。房顫合併甲狀腺毒症,給予標準強度抗凝INR2.0-3.0;甲狀腺功能正常後,依據危險分層給與抗栓治療。肥厚性心肌病合併房顫,標準強度抗凝INR2.0-3.0。除血栓低危患者,妊娠期間根據患者的危險分層採取抗栓治療,妊娠早期禁止應用華法林(可導致胚胎病),可以全程應用肝素替代。

  五、其他抗栓治療和新型抗凝藥物新型抗凝藥物和介入治療正在研發和臨床評價中,小規模研究顯示左心耳封堵裝置和濾網可以用於不能耐受抗凝治療的高危患者,但存在併發症。研究最活躍的領域是新型抗凝藥物,主要是針對Ⅹa因子和Ⅱa因子。與華法林比較,新型抗凝藥物療效相當,但使用方便、不用調整劑量、無須常規監測。正在進行3期臨床研究的有利伐沙班、達吡加群。

  六、總結:心房顫動是腦卒中的重要危險因素,中國房顫患者抗凝藥物的使用情況很不理想。從根本上改善房顫患者血栓栓塞的預防,應根據心房顫動患者的危險分層,選擇合理的抗栓治療,注意血栓/出血的平衡。研究證實中高危房顫患者,監測下調整劑量華法林(INR2.0-3.0)對於中國人同樣安全有效。某些特殊情況,如妊娠、復律時需採取特殊的抗栓治療。完善長期抗凝治療的管理,例如專業的抗凝門診、即時INR檢測儀器。新型抗凝藥物可能是未來抗凝的方向,簡便、無需監測。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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