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近年來流行病學調查顯示,我國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攜帶率明顯降低,但是我國人口眾多,乙肝防治形勢依然嚴峻。
乙肝病毒是引起慢性乙肝的罪魁禍首,人體感染乙肝病毒後,如果6個月仍然沒有清除病毒,就成為慢性乙型肝炎。
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療目標是要減少患者體內乙肝病毒的數量,而且是最大限度地抑制病毒複製,阻斷疾病進展。運用抗乙肝病毒藥物,最大限度地長期抑制或消除病毒,以減輕肝細胞炎症壞死及肝纖維化,目的是延緩和阻止乙肝向肝硬化、肝癌等嚴重疾病發生、發展,從而改善、提高乙肝患者的生活質量和生存期。
近年來,最新的臨床研究發現:在有效的抗病毒藥物的長期治療下慢乙肝患者的肝纖維化甚至可以得到逆轉。由於乙肝病毒的結構非常複雜,與肝細胞核密切結合,從而決定完全清除乙肝病毒十分困難,因此也就決定了慢乙肝患者的治療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目前得到國內外專家承認的、真正有抗乙肝病毒作用的藥物有二大類,一是干擾素類,包括普通干擾素和聚二醇干擾素等,二是核苷(酸)類似物,包括拉米夫定、阿德福韋酯、恩替卡韋、替比夫定、替諾夫韋等。干擾素治療是有療程的,核苷(酸)類似物治療用藥時間要長,部分患者要終生用藥治療。
慢性乙型肝炎是可以治療的,但是要選擇好治療物件。慢乙肝患者具有病毒複製、肝功能異常轉氨酶大於正常上線2倍以上,肝臟病理有明顯炎症及肝纖維化的都是治療物件。乙肝肝硬化的患者,包括代償期和失代償期肝硬化,如果病毒複製就應該抗病毒治療。
有的患者轉氨酶升高,雖然保肝降酶藥物可以使轉氨酶恢復正常,但不能抑制乙肝病毒的複製,有時甚至會掩蓋疾病的進展。有的患者肝功能一直正常,但是肝臟內病毒長期處於複製狀態,甚至可以發展為肝纖維化、肝硬化、肝癌。
有的患者在HBVDNA轉陰了,就誤以為治療目標已經達到了,便自行停藥,導致不少患者停藥後療效喪失,甚至引起病情加重。因此用不用抗病毒治療、什麼時候應用,什麼時候停藥等,必須要由有經驗的肝病專科醫生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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