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前檢查:(1) 生化學指標包括ALT 、AST、膽紅素、白蛋白等;(2) 病毒學標誌包括HBeAg、抗-HBe 和HBV DNA的基線狀態或水平;(3) 根據病情需要,檢測血常規、磷酸肌酸激酶和血清肌酐等。(4)影像學評價。另外,有條件的單位治療前後可行肝穿刺檢查。
治療過程中應對相關指標定期監測和隨訪,以評價療效和提高依從性:
(1) 生化學指標治療開始後每月1 次,連續3 次,以後隨病情改善可每3 個月1次;
(2) 病毒學標誌治療開始後每3 個月檢測1 次HBsAg、HBeAg、抗-HBe 和HBV DNA;
(3)根據病情需要,檢測彩超、血常規、血清磷酸肌酸激酶和肌酐等指標。無論治療前HBeAg 陽性或陰性患者,於治療1 年時仍可檢測到HBV DNA ,或HBV DNA 下降<2 log10者,應改用其他抗病毒藥治療 (可先重疊用藥1~3 個月)。但對肝硬化或肝功能失代償患者,不可輕易停藥。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