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醫學心理門診 主任醫師 張茜

  如果是診斷明確的精神分裂症:

  (1)初發病例,有希望完全治癒。不要怕胖,不要怕藥貴,實際上短期應用奧氮平,是當前最有效的治療方法,也是最價廉的方法,一般只要二三千元,就可以解決問題。有不少病例,從利培酮開始,換用喹硫平,再換阿立哌唑,又換齊拉西酮,最後換用奧氮平,才解決問題。可以這麼說,如果奧氮平治療無效,再換別的藥,也沒有什麼用了。所以,抓緊時機,按以下方法治療:

  奧氮平可以一步到位,不必逐步加量。先每晚服用10mg,共2天。看看除了嗜睡之外,有沒有其他特殊反應。如果沒有,就可以從第3天起,每晚20mg、一次服用。這樣,晚上睡得好,白天不瞌睡。繼續治療2周。如果見效,幻覺、妄想減輕或消失,便繼續鞏固2-3周。如未見效,增加劑量到每晚30mg,繼續2周。如果見效,幻覺、妄想減輕或消失,便繼續鞏固2-3周。此後,可以每2周試減5mg;摸著石頭過河。如果症狀復現,可再返回原劑量。就如此......直至減到每晚5mg時,可以選擇兩種維持方法:一是,長期服用奧氮平5mg(或2.5mg)維持。另一方法是,在此時加用五氟利多,二者重疊2周,作為‘交接班’,2周以後就停用奧氮平,而五氟利多就一直用下去。

  短期應用奧氮平,可能出現的副反應有:1)嗜睡:一開始嗜睡可能較重,不必理會,只要起床較慢,以防直立性低血壓;幾天後,會逐步適應。2)個別患者可能有‘靜坐不能’(注),此時可以服用苯海索(安坦),每日2次,每次1片;也可以臨時服用心得安10mg或20mg。一般很容易解決。3)食慾增加:應該儘量控制飲食,就可以預防體重增加。奧氮平與氯氮平相似,一般不會產生明顯的類帕金森症副反應。(注:靜坐不能是抗精神病藥常見的副反應,並不是‘沒有目的地走來走去’。患者自己對於靜坐不能,有充分的自知,他會主訴自己感到坐立不安,覺得‘站也不對、坐也不好’,‘橫也不好、豎也不對’,心裡似乎有‘十八個吊桶、七上八下’。有時,站在那裡,像‘踏步踏’那樣,左腳、右腳,輪流地換個不停。有時,會訴說‘心裡癢’、‘骨頭癢’,被醫生誤認為軀體幻覺。)

  五氟利多的服用方法有三,以第3種服法最好,一點副反應都沒有;但是千萬不要‘每週頓服1片(20mg)’:

  1)每週2次,每次半片(即10mg);

  2)隔天1次,每次四分之一片(即5mg);

  3)把20mg一片五氟利多磨成粉,分成7或8份,用紙分包,每天口服1包。

  我為什麼選用五氟利多作為長期維持用藥呢?因為它沒有嗜睡作用、不會增加體重、不會增高血糖、不會增高血脂、特別是不會誘發強迫,而且價廉,每月藥費僅需5元。有的醫生說,五氟利多是淘汰了的老藥,副反應嚴重,不敢應用。其實,這是服用方法的問題。如果不是每週頓服1片(20mg),而按照上述方法分次服用,就不會出現‘靜坐不能’。很多病例就靠這麼一點點藥、維持正常生活和工作十幾年,什麼副反應都沒有。應該說,只要老老實實地用五氟利多作為維持的,全都不會復發。在我的上千病例中,也有少數幾例復發了的;但並不是藥效問題,而是藥片實際上被病人含在嘴裡、伺機吐掉了。所以,我一般都建議病家把藥片磨碎,讓病人一下子吞服,不准他把藥含在嘴裡。

  當然,五氟利多與其他抗精神病藥一樣,也有極少數患者(在上千例裡,我遇到過三、四例)服用後會出現抑鬱,那就應該加用氟西汀等抗抑鬱藥。

  (2)如果是病程多年、屢治未愈的病例,也可以試一試以上治療方法,但是希望不太大。如果沒有做過電療,可以試一試MECT。應該說,MECT沒有什麼不良反應,僅在治療後2-3月內、記憶較差,但在3個月內肯定可以完全恢復正常。建議患者在治療前,把存摺等密碼、預先寫下,以免麻煩。

  (3)如果應用奧氮平治療,劑量加到每晚20或30mg,仍未見效,而又不願意做MECT,可以嘗試合併用藥。我認為,應用奧氮平時,不宜並用那些與它藥理作用相似的氯氮平、利培酮、喹硫平、或齊拉西酮等;因為它們是同類,不可能起到互補作用。看來,奧氮平可以與不同類的抗精神病藥合併應用,例如氟哌啶醇、舒必利、五氟利多;它們有互補的可能。我有一些病例,在並用五氟利多後,症狀明顯好轉。

  (4)如果並用了MECT,症狀仍然沒有完全消失,還沒有完全解決問題的話,只能實事求是,面對現實,採用藥物維持的方法。藥物種類因人而異,可以用少量奧氮平、或氯氮平、或其他第2代抗精神病藥,再加五氟利多維持。對於他們,因為自知力恢復得不夠充分,家屬必須督促他們服藥。除了五氟利多外,阿立哌唑、或舒必利,都可用以維持。但是女病人不宜採用舒必利、或氨磺必利,因為它們有影響月經和生育的可能。有的病人已經應用小劑量氯氮平維持,情況良好,看來也不必更換。

  (5)有的患者經過治療後,自知力雖然已經恢復,而幻聽、妄想卻仍然沒有完全消失;此時,可以採取‘和平共處’的態度。我有一些病例,就是這樣,帶著一點點幻聽,正常地工作和生活。有一患者,經過治療,認為被父親陷害的妄想雖然沒有完全消失,但已能自願服藥,正常地生活和工作;在談到該妄想時,表示“可以與父親和平共處,以前的事情不再追究”。

  如果是抑鬱症:

  及早應用抗抑鬱藥。哪一種藥都可以,關鍵是:1)劑量到位,1片不夠的話,就用2片;就像吃飯,1碗吃不飽,不要猶豫,就吃2碗。2)挑選副反應最少的藥物。3)至少服用6月以上,一年更好,可以預防復發。

  我的習慣是應用氟西汀,並非它是最好的、唯一的;只因為它是最‘老牌’的;全世界已有七千萬人吃過,事實證明它比較安全、副反應極少、有實效、又價廉。我不相信,某某藥起效快,某某藥起效慢。實際上,抗抑鬱藥的藥理作用很快就發生了,那麼,為什麼要延遲一段時間之後,病情才會好轉呢?那決定於機體的恢復過程;恢復過程有快有慢,因人而異。由此看來,起效快慢,並不在於藥,而在於人。我發現:有的病例用這一種藥,需要3周見效;第2次復發,換用所謂起效快的另一種藥,也是3周見效。

  我認為,千萬不要把利培酮、奧氮平、喹硫平等藥當作‘增效劑’來治療抑鬱症。其實,適得其反,它們都會引發‘藥源性抑鬱’!

  如果用氟西汀,每天40mg,仍未見效,可以加用米氮平,先試每晚半片,如果沒有什麼不良反應,可以加到每晚1片。如果再不見效,可以換用SNRI類,或在氟西汀基礎上、加用馬普替林或瑞波西汀。實在難治的抑鬱症,可以並用MECT治療。

  如果是躁狂抑鬱症(雙相):

  如今,有些醫生往往一聽到‘衝動’、‘發脾氣’,就認為是‘興奮’,就診斷‘雙相’;其實並非如此。如果是雙相,應該是週期性的表現:情緒抑鬱一、二週,恢復正常,後來出現情緒高漲一、二週,....;當然,週期可能有長有短,程度可能有輕有重,但是‘週期性’是必須的特徵。更為重要的是,在兩次發作之間,應該沒有任何症狀殘留,而且具有充分自知。如果的確是真正的‘雙相’,那就應該用碳酸鋰、丙戊酸鈉、或卡馬西平治療。丙戊酸鈉,一般每日2次,每次0.4克(即2片);維持量每日至少3片。碳酸鋰的服藥片數與丙戊酸鈉相似,更可按照血鋰濃度、來決定用藥劑量。對於躁狂抑鬱症,可能要終身服藥,以防復發。

  如果情緒過於興奮、實在無法控制時(因為碳酸鋰或丙戊酸鈉等藥‘遠水解不得近渴’,必需2周以上才會見效),可以先用氯氮平、奧氮平、利培酮、喹硫平等藥,把興奮情緒壓制下去。但是,我認為,它們不可能代替碳酸鋰等心境穩定劑,在興奮得到控制之後,應該及早減量、直至停用。一是儘量避免不必要的副反應(特別是TD),二是可以考驗一下‘雙相’診斷是否可靠。如果此時單用心境穩定劑而病情不見惡化,可以認定‘雙相’的診斷;否則,‘雙相’這個診斷就靠不住,很可能還是精神分裂症。順便提一句,這些所謂‘心境穩定劑’,只適用於躁狂抑鬱症(雙相)的治療和復發的預防,並不是對什麼情緒都能起到穩定作用,醫生和病家都不要誤解和亂用。

  MECT能夠加速控制興奮,但仍需心境穩定劑維持治療。

  如果是強迫症:

  強迫症是很頑固、很難治的疾病,要有耐心。氯米帕明,至少6片以上才有效;它的副反應比較大,往往耐受不了。我認為,還是用氟西汀比較好,沒有什麼副反應。關鍵是:1)需要的劑量比較大,至少每天40mg(即2粒),有的需要加到3或4粒,才能見效。有的醫生用舍曲林,那就至少要4粒(200mg),甚至更多。2)需要時間較長,往往3-4周才開始見效。見效後,繼續治療下去。至少持續用藥一二年,看情況再說;有可能需要終生服藥、以防復發。千萬不要把利培酮、奧氮平、喹硫平等藥當作‘增效劑’來治療強迫症。其實,適得其反,它們都會引發‘藥源性強迫’!
如果已經用過利培酮、奧氮平、喹硫平等藥,應該立即停用;否則強迫症不可能好轉。就像在服用著氯氮平的時候,就不可能治好強迫症,必須先停用氯氮平一樣。

  如果是難治性病例,可以考慮並用MECT。至於精神外科手術治療,我是國內嘗試用立體定向手術治療強迫症的第一人,我與某醫院神經外科合作,早在1980年代治療了23例,有18例見效,但是都在3個月之內復發,最後還是服藥治療。為此,我曾與國外專家交流,他們的體會也是如此。所以,我認為目前這種治療方法還不夠成熟。

  如果是精神分裂症,出現了強迫症狀:

  我認為精神分裂症本身並不含有強迫症狀的成分。精神分裂症病人出現強迫,必然都是抗精神病藥造成的(注)。氯氮平、利培酮、奧氮平、喹硫平、齊拉西酮,都會程度不同地誘發強迫症狀。出現了強迫症狀,必須先停用這些藥物,換用不會引發強迫的抗精神病藥,如:氟哌啶醇、舒必利、或五氟利多。與此同時,按照強迫症的治療方法,給予氟西汀,每天40mg,或更多。看來,也得長期服用,幾年或更久。

  (注:精神分裂症與強迫症究竟怎樣區分?我認為最重要的是要搞清楚:先有強迫症狀呢,還是先有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狀?通過這些年、這麼多臨床病例的觀察,我可以肯定地說:精神分裂症本身並不包括強迫症狀。我看過很多國外的精神病學原著。在氯丙嗪上市(1952年)之前,隨便哪一本書、哪一篇文章,都從來沒有提到過精神分裂症病人有強迫症狀表現;不信的話,可以查閱Krapelin、Blueler、或Schneider等人的著作。僅在開始應用氯丙嗪的1950年代之後,人們才發現精神分裂症病人有強迫症狀的表現。西安的於清漢老教授,在生前曾為這個問題感到迷惑,寫了幾篇文章交給我,認為‘精神分裂症竟然會變成強迫症,令人不可思議’。實際上,這些病例都是氯丙嗪之類藥物所引起的強迫症。它們的這種作用不太強列,所以例數不多。如今,氯氮平、利培酮等第二代抗精神病藥這種誘發強迫症的作用比較強,引發的強迫症病例比比皆是、為人所共知。因此,應該可以作出這麼一個結論:精神分裂症本身並不包括強迫症狀;如果在病程中出現強迫症狀,都是抗精神病藥物所誘發。當然也有相反的可能:如果先有強迫症症狀多年,後來出現了精神病性症狀,如幻覺、妄想,而且夠得上診斷標準的話,當然可以作出這麼一個診斷:“強迫症患者,罹患了精神分裂症”。因為強迫症患者畢竟也有1%的可能罹患精神分裂症。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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