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75%的腹水患者由肝硬化所致,其餘的腹水患者可由惡性腫瘤、心臟衰竭、結核、胰腺疾病等所致。腹水是肝硬化三大併發症中最常見的一種,約有60%的代償期肝硬化患者10年內會發生腹水。肝硬化腹水形成表明預後不良,1年的死亡率大約為40%,兩年為50%,預後不良最可靠的預測指標包括:低鈉血癥,低動脈壓,血肌酐高和低尿鈉。
國際腹水俱樂部及2010年EASL指南均建議將肝硬化腹水可分為3級:1級腹水(少量腹水,僅通過超聲檢測到);2級腹水(中量腹水,明顯的中度對稱性腹部膨隆);3級腹水(大量或嚴重腹水,顯著的腹部膨隆)。由於2級或3級腹水患者的生存率顯著下降,肝移植應視為一種潛在的治療方案。
腹水患者的初步評估包括病史、體格檢查、腹部超聲、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及腹水分析,其中,腹水的細胞計數及SAAG(腹水-血清白蛋白梯度)尤應重視,如果SAAG≥ 1.1g/dl(或11 g / L),腹水可歸因於門靜脈高壓,這有大約97% 的準確性。
適量限制鈉鹽攝入是腹水治療的重要組成部分(鈉攝入80-120 mmol/d,相當於鈉4.6-6.9 g /d),這大體相當於避免預先準備的飯菜新增的鈉鹽飲食。沒有資料支援在正常血鈉濃度的腹水患者限制液體。
利尿劑是治療腹水最主要的措施。首發的2級(中量)腹水患者應接受醛固酮拮抗劑如螺內酯,起始100mg/天,可逐步增加直至最大劑量400mg/天,無應答或復發的腹水患者應聯合呋塞米,從40mg/天逐步增加直至最大劑量160mg/天。需指出的是,利尿劑治療以口服為主,而且需要頓服,很多患者或醫生常首選靜脈應用呋塞米或分次口服,這是很大的誤區。利尿劑治療期間,如患者重度水腫,體重減輕速度不必限制,如水腫消失,則推薦患者體重下降不超過0.5kg /天。在腹水診療的過程中,應注意防治低鈉血癥、自發性腹膜炎、肝腎綜合徵等。
對於3級(大量)腹水者,首選腹腔穿刺大量放液(LVP)治療,LVP一般是安全的,在一次放腹水小於5L,腹腔穿刺後可不必輸白蛋白,如果一次放腹水大於5L,每多放1L可輸白蛋白8g。TIPS 可有效治療頑固性腹水,但術後肝性腦病風險高,並且與LVP 比較,研究並未令人信服地顯示改善生存率。一旦腹水為藥物難治,患者的中位生存期約為6 個月,因此,頑固性腹水患者應考慮肝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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